一是避雷带、引下线、接地体、均压环连接长度不够,焊接不饱满,焊接处有夹渣、飞边、虚焊、咬肉、气孔,无敲掉焊渣等缺陷。
二是接地钢筋网连接点的错焊漏焊;作为外露预埋件的外部接地连接点或检查点。特别是在防雷,由于构造柱(墙)主筋的调整和引下线钢筋的错接、错焊,导致了建筑结构转换层的出现。
三、避雷针(网)及其引下线更换为结构钢时,焊接损坏的镀锌层不刷防锈漆;或者螺栓连接件未经处理,件与件之间接触不紧密等。
四是引线点间距过大,穿越变形缝的引下线处不加补偿器,穿墙时不加保护管。接地体安装深度不够或导线未防腐处理。
五、屋顶金属物体,如管道、梯子、旗杆和设备外壳,未与屋顶防雷系统连接,或穿过接地线的等电位连接直径不足。
六、是电气设备接地(接零)支线不与接地干线相连,实行串联连接。多层住宅采用TN-S系统时,进线不在主电表箱处重复接地,配电不按要求采用MEB。
七、低压配电的接地形式、电涌保护器的设置和安装工艺、管道布置和屏蔽措施是否与防雷的设计要求不一致